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树立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形象,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特制定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园区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创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懂法、守法、做法律的守护者。
二、遵照“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事原则,在各项法律允许的原则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日事日毕”的原则高效优质。
三、树立公开透明的意识,由道德自律转变为法律强制,保证所有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任何人的监督与检查。
四、树立法治意识
彻底根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各种官僚主义现象,维护广大创客的根本利益。
五、建立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意识,不得擅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严肃处理。
六、建立依法有效原则,所有入孵项目审批必须依法依规,不得自行审批或越权审批,审批项目的条件和标准必须依法依规,不得擅自做主审批。
七、对创客的法制教育要常态化、培育创客遵纪守法的意识,做到法治之钟长鸣。
创业学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