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专院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830号)要求,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定于2018年10月8日至14日在我校举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宣传周活动将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宣传解读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我省出台的各项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信息服务、自主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就业反馈、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要对象
一是面向广大2019届毕业生宣传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是面向在校生尤其是2018级新生宣传我校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三、主要形式
(一)在学生活动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学生日常活动的教室、宿舍、餐厅、就业服务大厅、校内创客空间等场所张贴省教育厅制作《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三十问”》海报。
(二)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和“河职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文件。
(三)在创新创业教育宣传月活动中利用展板和印发宣传册宣传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四)各二级学院组织2019届毕业生开展“就业动员或就业讲座”活动,提高就业积极性,提升就业能力,为学校双选会顺利举办做好准备。
(五)创业学院组织2018级新生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宣讲会”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制定本学院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广泛动员。
(二)工作总结。各二级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相关活动新闻发布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及招生就业处和创业学院网站,并报送本学院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照片(含张贴宣传海报及各类活动的照片)。招生就业处和创业学院将对各二级学院落实宣传周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用于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评先工作(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发送至22426784@qq.com,文件命名格式:二级学院名称+宣传周活动总结)。
招生就业处、创业学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