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师生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根据我院创建无烟单位的规定,结合创业学院实际做如下规定。
一、提高认识
禁烟是利国、利校、利民的重要事项,关系到人民健康、社会文明进步,是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必备条件,每位成员必须大力支持,并遵照执行。
二、具体要求
(一)自此规定发布之日起,创客空间严禁任何人抽烟。
(二)所有空间要张贴禁烟标识。
三、管理办法
(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在创客大楼区域内抽烟者,经发现并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孵化资格的处理。
(二)主动向项目客户介绍学院禁烟规定,发现客户在园区抽烟者,相关项目接受相应处罚。
(三)发现烟头(按卫生区域划分责任)视同吸烟,按规定处理。
本园区控烟监督员为秦瑞军老师,望广大师生服从秦老师的督导。
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13日